可口可樂竟成了“姜汁可樂”
在山西省聞喜縣、河南嵩縣等地農村商店,記者看到,狹小的店子里主要擺放著簡易的柜臺和貨架,包括食品在內的商品大都零散隨意地擺放著,沒有區(qū)分固定的區(qū)域。這些商店銷售的商品最多不過二三十種,大多是洗衣粉、煙酒等日常用品及一些食品。聞喜縣禮元鎮(zhèn)湖村村民李平順說:“現在買東西雖然方便了,但在村里基本買不上什么東西,有時候還是得去鎮(zhèn)上或縣里集中購買。”
在農村商店所售商品中,大多日用品還有著比較正規(guī)的生產廠家,一些食品類商品則是魚龍混雜。除了個別名牌食品,充斥于農村商店的大多為“雜牌”以及來歷不明的“仿冒貨”。聞喜縣禮元鎮(zhèn)禮元村和湖村的兩家商店的柜臺上擺滿了“雞皮卷”等熟食制品。這些食品包裝在一些掉色的塑料袋中,上面涂著辣椒面等調味品,一根根粘連著,售價僅為1毛錢一根,在村里的孩子中間極為暢銷。
在山西聞喜縣桐城鎮(zhèn)橋東街的一家綜合商店里,地上則擺放著一箱名為“美滋滋”的牛奶飲料,外包裝酷似“蒙牛”,記者仔細查看才得以分清。
農村商店內所售的食品質量難以讓人放心。記者在河南省嵩縣、欒川縣等地的農村商店一共買回來11種小食品,包括膨化食品、豆制品和鹵制品,只有2種膨化食品標注了生產日期,但已經模糊不清,其中一種名為“101”的膨化食品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是用墨噴上去的,用手輕輕一抹就掉,顯然是臨時噴上的。嵩縣庫區(qū)鄉(xiāng)村民楊花景說:“小商店的東西大多沒有生產日期,尤其是小孩子在買之前也不懂得看看,總感覺不太安全。”
記者在甘肅一些交通不便的村莊里發(fā)現,一些小商店仍在銷售沒有出廠日期、包裝簡陋、無商標的小食品。記者在西安市臨潼區(qū)雨金鎮(zhèn)胡門村期間,一農戶安排孩子到村上的小賣部去買瓶可口可樂。可孩子買回的是一公斤裝的“姜汁可樂”,記者看到這種可樂沒有品牌也沒有出廠日期,喝到嘴里就像紅糖水。面對家長的責怪,孩子委屈地說:“人家說這種的便宜!”
“食品安全最大的矛盾突出在農村市場”
由于受人力、物力等因素的影響,廣大農村地區(qū)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基本處于空白狀態(tài)。加之農民對商品的辨別能力和維權意識不強,農村食品銷售點多而分散,不法分子往往將假冒食品拋向農村集貿市場、村內小賣部和農村學校附近的食品攤點,致使廣大農民特別是農村兒童深受其害。
民革陜西省委去年對陜西農村食品消費進行了調查,調查結果表明農村消費安全令人擔憂。調查顯示,農村銷售的嬰兒奶粉質量低下;兒童食品中,檸檬黃、胭脂紅、日落黃和亮藍4種色素嚴重超標;農村銷售的火腿腸,未標生產廠家或者假冒名牌廠家的產品居多;農村市場銷售的食品中菌群總數嚴重超標,病源微生物污染問題嚴重。農村的醬菜和調味品類苯甲酸含量嚴重超標。
山東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李培杰說:“食品安全最大的矛盾突出表現在農村市場。”記者近日在山東省的章丘市、濟陽縣、萊陽市等農村地區(qū)采訪時,對24戶農村家庭進行了隨機問卷調查,62.5%的家庭表示經常關注農村食品安全問題,25%的家庭對農村食品安全存在疑慮,50%的家庭表示判斷商品質量好壞的標準靠自己嘗,75%的家庭表示并不清楚如何判斷食品是否為合格產品。
針對這些問題,民革陜西省委建議,廣大農村組成以衛(wèi)生部門主管,藥監(jiān)、工商、質檢等配合的農村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機構,加大對于違反食品衛(wèi)生法律法規(guī)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罰力度,有效震懾不法分子的行為。加強執(zhí)法過程的規(guī)范和持續(xù)性管理,走出“假冒偽劣食品泛濫-打擊-暫時緩解-再泛濫-再打擊”的怪圈。同時也要提高農民健康意識和維權意識,鼓勵和及時處理農民舉報,向社會公布處理信息。
農民消費食品安全“卡”在哪里?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當前農村消費食品市場現狀與農民日益增長的“價廉物美”的消費需求不相適應,一些地區(qū)的農村消費食品市場甚至成為坑農、禍農的重災區(qū)。專家分析認為,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,主要有三方面原因:
一是農民缺乏正規(guī)安全的購物渠道。山西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丁潤萍說,盡管經過多年呼吁,但當前大多數超市等大型賣場仍然集中在城市,農民購物只能在質量沒什么保證的小商鋪。李培杰等也認為,農村經濟基礎薄弱、農民購買力低也使一些廠家和商家不愿將觸角伸及農村地區(qū)。
二是農村市場缺乏有效的安全監(jiān)管。丁潤萍認為,這一方面表現在基層監(jiān)管力量的薄弱上,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基層監(jiān)管部門不作為、監(jiān)管不力上。李培杰說,當前一些劣質食品、不合格商品主要出現在城鄉(xiāng)接合部,而多年的監(jiān)管卻忽略了這些地區(qū),一些宣傳活動主要在城市展開。
三是農村消費者維權意識差,對假冒偽劣商品客觀上形成了放縱之勢。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馮國英認為,長期以來,由于農民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,維權意識淡薄,加上購買的商品量少、便宜,不值得大老遠跑進城為點“小事”維權。在維權過程中,農民自身處于弱勢地位,許多商家趁機專“號”農民這根“命脈”,賺取不義之財。
采訪中,專家們認為,由于事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,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多方合力,為農民消費食品安全上把“鎖”。
首先,政府通過制定優(yōu)惠政策等手段,積極引導大型廠商前往農村開拓市場。丁潤萍說,近年來,隨著農村經濟發(fā)展、農民收入的提高,農民對正規(guī)安全的商品需求日益增加,這無疑為大型廠商提供了商機,為政府引導提供了契機。
其次,繼續(xù)加強對農村市場的監(jiān)管。專家們認為,在這方面,政府應當轉變觀念,增強基層監(jiān)管的隊伍建設,加大對農村消費食品市場中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懲罰力度。
第三,加強基層維權網絡建設,增強農村消費者維權意識。去年以來,山西、山東、河南等省份紛紛實行“12315”進農村,在行政村設立申訴舉報聯絡站,同時將消費者協會組織組建到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農村。李培杰認為,通過組織建設及大力宣傳,能夠讓農民不出家門就能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