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本報實習記者 楊陽
從執業藥師資格制度頒布之日起,有關零售領域執業藥師的爭議話題就層出不窮。一方面,執業藥師脫崗、在崗不履職、一人多崗等現象引起眾多指責;另一方面,薪資低,資格得不到相關單位的承認等現實,使得職業前景愁云慘淡。
人證分離 掛牌履職
在北京一些單體藥店,記者發現,每次去都正好碰上執業藥師不在崗。在望京利澤西園一家藥店,記者欲購買治療咳嗽的藥品。“這有執業藥師嗎?能否讓他幫我看看哪種更適合我。”對于記者的詢問,營業員指了指旁邊一塊寫著“藥師不在崗”的牌子。記者質疑上次來也沒見著執業藥師,營業員解釋說:“執業藥師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呆在店里。我們的藥師要兼兩三個店的職,一周也見不著幾次。”
對于營業員的解釋,記者詢問了幾位在該藥店買藥的顧客。一位經常來這買藥的王女士稱從沒見過藥師。
每每只見牌證,卻難見執業藥師其人,這到底只是巧合還是另有原因?
記者網絡搜索發現,執業藥師求掛證和藥店求租證的帖子鋪天蓋地。在百度“藥師吧”,其中一個帖子寫著“本人有執業西藥師證,欲尋北京內掛證……”記者以要新開一家單體藥店的名義聯系了發帖人辛小姐。她說,自己是2004年拿的證,現在河北涿州一家醫院上班,想把執業藥師證租出去。得知記者在北京,她開出了每年至少8000元的租金。
她告訴記者,不同的地方價錢也不一樣,這是行規。之前她曾在北京良鄉掛過證,每月600元。在北京城區掛證,價錢自然也要貴一些。記者擔心不能通過藥監部門的檢查,她笑稱,很多單體藥店都經不起嚴格檢查。以北京為例,除了很多大的連鎖藥店,單體藥店基本上都在掛證。若有人問執業藥師去哪了,一般就稱出去了或剛好不在。
“但是你租用了我的藥師資格證,就可以通過檢查了。”見記者有些遲疑,她忙解釋,一旦形成租賃關系,她就要履行相應的義務,藥店開業和藥監部門檢查時,她都會到場。
薪資低廉 甘冒風險
按照《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》第十五條規定:“執業藥師只能在一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注冊。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地區、執業范圍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”。如果執業藥師掛靠證件,一旦被發現,就會被吊銷執業藥師執照。
既然國家已有明文規定,為何這些執業藥師還甘冒風險呢?
做過多年執業藥師網絡培訓工作的鮑亞南告訴記者,國家規定相應機構應配備相應數量的執業藥師,但實際上,藥店為了減少成本,只需要在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或者通過GSP認證時候出示藥師證件,而不需要藥師駐店。除了連鎖大藥房,其他零售藥房并沒有多少真正的執業藥師駐店。
記者發現,掛證藥師的薪資并不高。像辛小姐那樣,她的報價大約是北京一名全職駐店藥師月薪的1/4。做過20多年藥品管理工作的劉軍2000年就通過了執業藥師考試,他告訴記者,在他工作的沈陽,駐店藥師的收入大約在1500~2500元,而這還是近幾年提高以后的待遇。
現在湖南工作的中藥執業藥師鄧先生認為,當駐店藥師,工資低了自己不愿意,工資高了藥店不愿意,還不如找份別的工作,再拿證出租,既省事又可以賺一些傭金,一舉兩得。
“執業藥師的薪資普遍不符合這些人當初考證時的期望值。”鮑亞南介紹,執業藥師考試是全國藥品行業唯一的執業資格考試,對報考人員有嚴格的專業和工作年限要求,而通過考試需要掌握的藥品相關專業知識又很多,有一定的難度。
來自中國執業藥師協會的數據顯示,自2004年以來,全國每年執業藥師全科參考人員合格率不超過20%。2009年,執業藥師的考試合格率僅為12.2%。
此外,按照國家規定,執業藥師需要參加繼續教育,每年必須修滿15個學分,培訓所要支付的費用一般在300元左右,這無疑又增添了執業藥師的經濟負擔。
立法滯后 亟待完善
鮑亞南介紹,很多國家藥師需求量非常大。按照美國的標準,現在一般為每10萬人配備70位執業藥師。按照我國的實際情況,應該至少為每10萬人配備40人左右,即要達到50萬執業藥師的規模。但事實上,截至2010年2月底,全國累計只有17萬多人取得執業藥師資格。也就是說,我國執業藥師有32萬人的缺口。
其次,執業藥師的地區分布明顯不均。北京執業藥師人數最多,占據全國45%左右。其次為江蘇、山東、河南等地。而在西藏自治區,僅80人左右。
此外,獲得執業藥師資格的藥學技術人員主要流向制藥公司和醫院,而在最需要提供藥學保健服務的藥品零售領域人數卻很少。
據了解,1994年,國家頒發了《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》,隨后的10多年間,國家又相繼修訂發布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,帶動了執業藥師數量的快速上漲。這一切似乎讓執業藥師這一行業充滿了希望,但現實中,執業藥師們卻頻頻遇冷。
對于藥師稀缺,尋求掛證的廣告卻滿天飛的怪狀,業內人士分析,多年來,國家持續出臺了有關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、準入制度、管理制度,政策比較完善,但未出臺相關法律,造成執業藥師管理缺乏有力和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,使執業藥師在藥品零售、使用領域的作用、必要性及不可替代性仍被忽視,影響了執業藥師的職業發展。
業內人士呼吁,如果要真正發揮執業藥師保障群眾用藥安全、有效、經濟、合理的作用,從根本上解決執業藥師面臨的突出問題,加強相關立法并能嚴格執行才是關鍵。《中國質量報》